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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校园文化精品 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9-23 点击:

各院系所、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校园文化生活,大力推进高层次校园文化建设,打造校园文化品牌,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教育学生、促进学风、优化环境、宣传学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同学在参与丰富多彩的高层次校园文化活动中受教育、长知识、练才干、强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12月中下旬组织评选曲阜师范大学首批“校园文化精品”活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活泼、成效显著。

2、院系部处大力支持,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已举办两届(期)次及以上)。

3、开展效果好,师生参与面广泛。

4、积累了成熟的举办经验。

5、切实体现主办方(院系部处)的办学特色和职能特色。

二、申报范围

由各院系部处主办或管理的各类科技、文体、服务及校园环境营造等校园文化项目。

三、组织实施

1、各院系部处下载并认真填写《曲阜师范大学“校园文化精品”申报表》一式十份,每单位限报3项,于1210日前交党委宣传部。

2、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曲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院系部处申报项目予以适当指导,最后评审15个左右曲阜师范大学首批“校园文化精品”。

3、曲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评选出的“校园文化精品”进行通盘管理、调度并将不定期抽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4、入选“校园文化精品”的项目要严格按届(期)间隔举办活动,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或类型。

 

附件:曲阜师范大学 “校园文化精品”申报表

 

 

曲阜师范大学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

 20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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